探究文学与现实的关系

我要加入 作者: 刘玉 [作者入驻] 喜欢本文可以按Ctrl+D把可以把本文加入收藏夹哦 字体:
来源:bet365即时比分 时间:2017-08-02 07:05:56 阅读: 次   收藏本文   我要投稿   作品点评
  

  我们要探究文学与现实的关系,首先要清楚什么是文学,什么是现实这两个问题。关于文学可能会有千千万万种定义:文学是情感的表现;文学是现实世界的摹仿再现;文学是写作形式;文学是一种艺术符号等等。但是,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能够一劳永逸地回答这个问题,文学是什么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问题,刘勰认为文学源于“道”,即在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基础上的个人感悟,而亚里士多德却认为文学是对客观事物的摹仿,所以在不同的时空阶段,文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他们的共通之处都认为文学从现实中产生,现实便是文学的本源。我们需要将文学这个概念放入长期历史成长演变的过程中综合从微观以及宏观角度考察印证文学,通常将文学理解为一种“精神活动”,广义上来讲文学是指一切口头或书面语言行为何作品,包括今天的文学以及政治、哲学、历史、宗教等一般文化形态,从狭义上来看,文学是指具有审美属性的语言行为激起作品,包括诗、散文、小说、剧本等。现实即客观存在的事物或事实解释,它不仅仅包含物质现实同时也包含精神现实。
  
  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那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也就是说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经济基础,而上层建筑建立在这个经济基础之上,由政治、法律、以及思想意识构成。那简言之,文学是作家意识和思维活动的产物,而给人的意识和思维提供基础的是整个客观物质世界,它从总体上制约着人的思维和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文学也可以以一种可观可感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它可能是通过口头、报纸、书籍、电影等任何物质形态展现。文学的存在方式证明了它和现实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可能离开物质世界独立存在。
  
  俄国文艺理论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文学活动作为艺术活动之一,其创作素材来自于生活,但是带了超越现实的意义,客观世界对文学创作产生制约,同时文学创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客观世界,二者相辅相成。姚斯认为,美学实践应包括文学的生产、文学的流通、文学的接受三个方面:
  
  美国当代文艺学家M?H?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一书中提出了文学四要素说,即文学作为一种活动,总是由作品、作家、世界、读者四个要素组成。文学创作家将自己内在主观世界的客观映像加以加工,通过物质化的载体转变为物态化的生产就是文学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流认为存在着再现说和表现说两种说法。再现是指对客观现实状况作如实刻画或模拟,要求文学立足客观现实,面对现实,正视现实,忠于现实生活。表现说的基本观点是,文学是心灵的表现,要把内在主观世界的状况以形象呈现出来。作家心灵世界和情感体验是建立在丰富的社会生活之上的,没有外在物质生活,作家就缺乏创作材料来源,没有精神生活,就缺乏复杂的情感活动,也就无从下手进行文学创作。所以说二者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创作原则,表现说主要强调了创作主体在创作活动中发挥的主观能动性,再现说强调对现实生活的如实反映,但是无论在表现还是再现中,既没有与心灵彻底无关的纯粹的再现,也不存在与现实彻底无关的纯粹的表现,创作主体和客体缺一不可。
  
  在文学流通过程中,文学创作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将个人化的创作转变为一种社会共享的消费品,将文学信息传递给文学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文学的传播仍然依赖于现实,无论是口头、书面还是其他形式,要想使文学流通一定要依赖于特定的物质载体。首先文学形式是创作主体思维方式和审美意味的外化,与一定的社会现实、时代心理相对应,只有当主体将自己“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而创造出来的审美化的真实,才能够创造出文学作品的价值,才能在现实中有效流通起来。
  
  在文学接受过程中,接受是读者的审美经验创造作品的过程,它发掘出作品中的种种意蕴,当然文学接受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例如读者的阅读能力、年龄、阅历以及接受对象和接受者所处的历史时代背景等。在文学活动中,创作主体与客体之间是一种审美关系,文学创作的来源是客观世界,但它又在精神层面超越现实产生文学的审美性,正是因为文学与现实的物质世界拉开了一定距离,文学的审美属性才得以发挥出来。在关汉卿的作品《窦娥冤》中,窦娥因蒙受不白之冤惹来杀身之罪,行刑前许下三桩无头愿:“倘若是我死后灵应不显,怎见得此时我怨气冲天,我不要半星红血红尘溅,将鲜血俱洒在白练之间;四下里望旗杆人人得见,还要你六月里雪满阶前;这楚州要叫它三年大旱,那时节才知我身负奇冤!”一一应验。《窦娥冤》的创作素材来源于当时的社会,元代社会矛盾尖锐,法制败坏,底层百姓为时代所迫,蒙受各种冤屈,所以每一个人物形象都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找出原型,可见特定的社会现实会对文学创作主体产生影响和制约。但是就其具体的故事情节来看,在客观物质世界中,因果报应这种唯心主义观点的存在是愚昧无知的表现,然而将其置于文学作品中来看,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投入的不仅仅是语言学知识,还有读者期待,他们会为窦娥对窦娥的遭遇充满同情,对封建统治产生强烈的不满,这便使作品具有了审美属性,作品便以巨大的魅力激起读者的兴趣,原本荒谬的存在就具有了合理的意味,成为一种艺术真实。
  
  此外,文学创作具有“独创性”,这就要求文学创造另外一个“世界”,同时文学作品中还充满着对现实的影射、批判和反思,所以文学作品常常不光是具有再现和表现意味,还具有启发性,中国的文艺传统注重“传神”而非“逼真”,强调“神似”不是“形似”。无论是《山海经》还是《聊斋志异》,没有人会去追究这些作品的真实性,“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他们记录的都是中国古代人民勤劳勇敢向往自由的精神,生长在现实的土壤上又充满奇幻的色彩。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谈到的三种床的概念:一是画家画的床,二是现实中的床,三是“床之所以为床者”,他称作是“床的理式”。柏拉图认为在这三种床中,第一种“理式”的床才是美的本身,“理式”是指不依存于人的意识而存在,所以说这是一种抽象的美,也就是说,艺术世界是依存于现实世界而现实世界又依存于理式世界的,但是柏拉图同时认为凭空而生的是不正确的,美的感受必须有依照的对象,由现实而生,但是其抽象性也决定了它是可以无限扩大的。总之,文学和现实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无论是文学创作还是接受的过程都受制于一定的社会现实,文学价值的实现、审美意味的产生也与共同的社会心理不可分割;反过来文学活动也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对现实产生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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